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学习好 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
。因为银根紧缩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
。并且不设上限 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
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理由是 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被拒绝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
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
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因为他知道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 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彼尔人缘很好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
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
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
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当然 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
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对他说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他的机票和饭费
,
